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2024
年12月13日起,建设银行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
回、定投等业务。
是否定 是否转 是否费
代码 基金全称
投业务 换业务 率优惠
平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 类)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
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均不设折
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
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
告。
三、重要提示
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
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
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
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上述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人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确
认了解基金的产品特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
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
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上述基金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投资者仅
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根据个人养老
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
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
人养老金。具体业务规则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基金在运作过程中
或在转型为非养老目标基金可能被移出个人养老金可投基金名录,若被移除名录,上述基
金Y类基金份额将被暂停申购,导致投资者将无法继续申购Y类基金份额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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